减少房产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就要“抽开发商的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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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老孙打假网 作者:孙安民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8-06 21:18:15
1、 开发商的所有宣传和承诺要写(附)在合同或者附件里,开发商违约、欺诈就要承担经济赔偿并允许购房者退房。
2、 购房最好邀请专家和律师陪购。拒绝开发商收取“定金”,坚决不购买“高价房”,订购房屋以签了字的购房合同为准。
3、 拒绝购买不让修改合同内容的房产,坚决不填写“霸王条款”合同!合同统一使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提供的合同示范文本。
4、 购买“毛胚房”和“精品房”要有国家、行业或者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收房时要按合同约定进行质量验收。
5、 公摊面积要有具体部位面积清单和公摊比例。所有共摊部分管理、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业委会可以自己聘请物业公司管理)。
6、 小区内(包括房间内)配套设施和材料要有生产厂家的合格证和材质报告。
7、 防止偷漏税,废除收款收据,各种交费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要开具正规发票。
8、 购房合同签订后开发商要当月备案、房屋入住后要在三个月内为购房者办理完结房屋产权手续。
9、 公用设施、屋顶、墙面、小区空地等各种管理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小区公益。
10、各种政府认可的初装费等由政府分管部门统一收取,用于城市建设。
11、小区要有办公场所和活动场地按标准、按规划建设,产权归全体业主。
12、房屋大修基金统一由房屋管理局和建委封存管理,业委会成立后介入管理。
13、职能部门失控建成的违法项目和无销售手续买卖对购房者造成侵害政府要买单。
14、开发商随意欺诈、违约、侵权、产生质量问题要承担房款总价每日1% 以上的赔偿金。
15、鼓励并积极购买政府建造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相关连接:购买期房要走好四步棋
http://www.laosundajia.com/onews.asp?id=1028
“老孙打假”网 www.laosundajia.com 孙安民 029-81072988 13087593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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