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模块加载中...

食品药品  医疗保健  网络通信  化妆美容  汽车汽配  房产物业  妇幼权益  交通旅游  教育培训  娱乐休闲  卖场连锁  版权商标  证券保险  金银首饰  经纪中介 

咨询求助  诚信推荐  数据查询  危机公关  企业维权  民生维权  消费维权  劳动维权  事务调查  诉讼代理  债务处理  网站设计  域名注册  空间租用  常用范本 


郑州:娱乐场所夜间如留宿客人将拘留责任人
.......................................................................................................
来源:人民网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8-03 12:17:14

    公共娱乐场所未经检查擅自开业,或夜晚留宿人员,一旦发现将拘留直接责任人。12月15日起至2007年3月25日,消防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百日会战”活动,查处一批消防违法单位和个人。

    “消防安全百日会战”将重点查处一批消防违法单位,关闭一批消防不合格单位和场所。“三合一”建筑、出租房屋、个体作坊和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等,都是这次检查的重点单位。

    消防部门提醒公众聚集场所,圣诞、元旦即将来临,开业或者举办大型聚众活动前,一定要到消防部门备案,办理消防安全检查手续。公共娱乐场所如未经检查擅自开业或夜晚留宿人员的,公众聚集场所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的,违法使用明火作业的或者强令员工冒险违章作业的,除对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外,单位直接主管的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将被行政拘留。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发送给好友:发送给好友   编辑:killweb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新闻:
下一篇新闻:
.......................................................................................................




  大江维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
   息, 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
   担此类稿件任何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②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③ 如您因版权等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络,请在30
   日内联系。

·收包间费 我们口头提示了 2008-06-30
·广东解禁舞厅桑拿等娱乐场所审批登记 2007-08-03
·重庆规定中职招生办学 学生实习不准进娱乐场 2007-08-03
·贵州今起实施禁收开瓶费新规 违者最高罚1万 2007-08-03
·法官点评 云南自带酒水获法律支持 2007-08-03

如 何 应 对 欺 诈 行 为
首先 ,消费者可以以协商的方式,同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就其欺诈行为来协商,双方在互谅的基础上解决问题。 其次 ,消费者还可以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让管理部门从中协调解决问题。
如果 消费者通过上述两种方法依然不能解决问题的话,那么消费者只能通过法律途径以向法院起诉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粤ICP备05077744号
技术支持:广州万策商务顾问有限公司
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意见或投诉, 请点这里在线提交 声明: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2-2007 by 80012315.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