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模块加载中...

食品药品  医疗保健  网络通信  化妆美容  汽车汽配  房产物业  妇幼权益  交通旅游  教育培训  娱乐休闲  卖场连锁  版权商标  证券保险  金银首饰  经纪中介 

咨询求助  诚信推荐  数据查询  危机公关  企业维权  民生维权  消费维权  劳动维权  事务调查  诉讼代理  债务处理  网站设计  域名注册  空间租用  常用范本 


国家质检总局宣布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实施
.......................................................................................................
来源:人民网-《市场报》 作者:张牧涵 李方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9-03 21:25:45

     国家质检总局8月31日发布第98号局令,于当日公布并正式实施《食品召回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共五章四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召回的管理体制;食品安全信息管理;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食品召回实施,包括主动召回、责令召回和召回结果评估与监督以及召回食品后处理,以及法律责任。

  根据这一规定,食品召回将采用“二级监管”的模式,由质检总局统一组织、协调全国食品召回的监管工作,监督、指导省级质监部门开展召回工作;省级质监部门根据国家质检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召回的监管工作,市级质监部门配合省级质监部门实施召回过程的监督管理。

  国家质检总局将组织建立食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收集、分析和处理有关食品召回信息。

  食品生产者应向所在地省级质监部门及时报告食品安全危害相关信息。

  食品生产者应通过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准确记录并保存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方面的信息,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能够在第一时间找到事发的根源。

  在食品安全危害的调查和评估方面,食品生产者获知其提供的产品可能存在危害的,应立即进行缺陷调查和评估。必要时,所在地的省级以上质监部门启动监管部门调查和评估。并设立食品召回专家委员会,为食品安全危害调查、评估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做出认定。

  在食品召回分级方面,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程度的评估对食品召回分为三级,并根据召回级别对食品召回的具体行动作出时限要求,以迅速有效地实现召回目的,最大可能地消除食品安全危害。

  食品的主动召回方面,食品生产者确认其加工制作的食品存在安全危害,决定实施主动召回的,应及时制定召回计划,提交所在地的省级质监部门备案。

  食品的责令召回方面,食品生产者故意隐瞒安全危害问题,不主动实施召回的,由于食品生产者的过错造成食品安全危害扩大或再度发生的,以及国家监督抽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调查、评估确认属于不安全食品的,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通知或公告责令企业召回不安全食品,并发布消费警示。

  在食品召回结果评估方面,食品生产者按规定程序完成食品召回后,应向所在地的省级质监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监管部门必须对召回效果做出评估认定。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表示,这一规定的出台为规范我国不安全食品的召回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通过规范程序要求,食品生产者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对不安全的食品通过更换、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减少和消除不安全食品可能导致的危害。

  他表示,这一规定的出台,明确了食品生产者是预防和消除不安全食品的责任主题,应当对其生产加工的不安全食品负责。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发送给好友:发送给好友   编辑:biner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新闻:
下一篇新闻:
.......................................................................................................




  大江维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
   息, 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
   担此类稿件任何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②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③ 如您因版权等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络,请在30
   日内联系。


如 何 应 对 欺 诈 行 为
首先 ,消费者可以以协商的方式,同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就其欺诈行为来协商,双方在互谅的基础上解决问题。 其次 ,消费者还可以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让管理部门从中协调解决问题。
如果 消费者通过上述两种方法依然不能解决问题的话,那么消费者只能通过法律途径以向法院起诉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粤ICP备05077744号
技术支持:广州万策商务顾问有限公司
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意见或投诉, 请点这里在线提交 声明: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2-2007 by 80012315.com all rights Reserved